关于开展2010年市政施工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
www.jctrans.com 2010-4-7 14:56:00 青岛政务网
各市政工程施工企业: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2010年4月-6月对我市所属市政施工企业资质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凡2009年底以前取得市政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均应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2009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注册类技术人员、非注册类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 三、考核材料 (一)网上材料 1.2010年资质考核情况表; 2.2009年12月份月报表(含补充表); 3.2009年统计年报表。 (二)书面材料 1.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注册建造师、专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及社保网打印的社保信息; 4.2009年度工程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材料以A4纸正反面复印,按顺序装订提报材料时同时提交原件进行核对。书面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10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四、考核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到山东建设信息网(www.sdjs.gov.cn)点击“城市建设”图标下的“山东省市政施工企业主要指标网络快报系统”图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资质考核系统”,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数据,与有关材料核对无误后点击“上传”按钮完成上报。 2010年1月1日后取得市政施工资质的企业不参加本次考核,但应在资质批准后,及时申请“用户名”和“密码”,从“网络快报系统”上报统计、资质考核等有关数据。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于2010年4月15日前,向市城乡建设委提出申请,统一办理。 (二)材料审核。市城乡建设委在对各企业申报材料审核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管理、企业市场行为等情况,形成年度考核意见,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考核系统”进行网络上报。 五、考核结论 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 (一)合格: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要求,且未发生建设部第159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的,考核结论为合格; (二)不合格:不按时全面上报考核材料,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资质条件未达到相应登记标准,或发生建设部第159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对不合格企业,将依据考核的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降低资质等级,或撤销资质。 六、时间安排 (一)各企业务必于2010年4月10日至5月10日进行网上考核资料填报,愈期将无法提报; (二)4月20日开始,市城乡建设委组织对企业考核资料进行审查,5月20日前完成考核意见的网上填报; (三)6月10日前完成考核总结和对违规企业的处罚意见等材料上报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资质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做好准备,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 (二)各市政施工企业必须按照省厅的要求,做好企业资质考核、统计信息、资质变更等系统各项数据上报,市城乡建设委随时受理企业申请,对有关数据进行审核上传。对不按时上报资质考核和统计等信息的企业,将无法查询企业信息,资质查询系统无记录的企业将视为无资质企业,对连续两年资质考核均不达标的企业,将撤销资质,清空数据。 (三)继续做好主要指标月度快报和年报表上报,月度快报要注重时效性,当月快报数据必须于次月8日前从网上报送。 (四)请各企业填写《青岛市市政施工企业信息统计表》,并发送至市城乡建设委城建处信箱:85785839@163.com。 附件:青岛市市政施工企业信息统计表 二○一○年四月六日 (联系人:辛克刚 联系电话:85785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