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加强易燃易爆管道安全管理
www.jctrans.com 2010-8-9 13:24:00 半岛都市报
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易燃易爆管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含拆除)前,建设和施工单位要先查明地下管道的详细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易燃易爆物质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特别加强对具有易燃易爆管道企业、长期停产、破产、拆迁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各单位对所属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管道开展全面调查,明确管道权属、走向、材质、使用年限、接口形式等内容,登记造册。组织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从设计、施工质量、现场、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建设工程施工(含拆除)前,建设和施工单位要到规划部门和易燃易爆管道的管理单位查明地下管道的详细情况,对可能造成管道损坏的应当会同管道管理单位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对有易燃易爆管道的建筑,拆除前要告知管道管理单位,由管道管理单位落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要进行风险分析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施工结束后,经管道管理单位验收合格和技术交底后方可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