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国际高铁的建设耗时较长,以国际高铁为依托的跨国陆路运输短时间不能得到普及,所以目前来讲,国际托运中最重要的两种方式分别为国际空运托运和国际海运托运,而这两种运输方式都难免的受到一些不可抗力(如台风、海啸、暴雨雷电等等)的影响而导致货物延期到达,由于对相关托运规定的不了解,大部分被延期的货主没有追究违约金的意识。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来讲一讲货物超过规定期限后的违约赔偿问题。
如果承运方没有按时将货物托运到目的地,货主可要求违约赔偿。
前不久,有网友向我们咨询:到物流公司办理私人行李的跨国托运一般需要多少天,如果因为物流公司的原因没有按时的把行李托运到目的地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对此,我们的客服人员做了详细的回答。
那铁路来讲,铁路托运行李是有期限要求的,如果超出预定期间,可以要求赔偿,具体算法是从承运之日起,六千公里以内的距离不得超过3天,六千公里以外的距离,每增加六千公里增加一天,不足六千公里的也按照一天的时间算。行李在四百公里以内的也按照三天为期限。按照目前国内的铁路交通运输状况,如果没有类似地震、泥石流等意外事件发生的话,上述时间是足够的。
至于海运和空运,需要看你买的什么保险,很少有保险公司会承接包括海啸、台风之类因素引起货物损坏或延期的托运险,即便有的话,保费也是非常昂贵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提供国际海运托运的公司会给自己打一个足够的时间量,从而避免因为货物延期而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根据经验最长7天能到达的货物,货运公司会跟您承诺10天内,以此规避风险。
当然了,不论以何种托运方式进行运输,如果超过30天还没有到达目的地的话,基本就可以按照货物丢失处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