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昆明机场获悉,因乘机旅客对锂电池乘机规定不了解,机场安检查获的不过关的充电宝和锂电池数量日渐增多。昆明机场安检提示,乘机前请检查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及锂电池数量,切勿携带“三无”充电宝乘机。
针对近日发生的数起旅客携带充电宝自燃不安全事件,中国民航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航空公司、机场进一步加强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风险防范,重点抓好宣传告知和员工培训,积极主动提示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安全风险,引导广大旅客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锂电池自燃冒烟。
7月1日上午7时20分,黄先生来到昆明机场21号安检口,准备搭乘KY8227航班从昆明飞往重庆。才进安检口的黄先生就被安检员堵住了,原来从事建筑工程的黄先生手提箱里装有50台对讲机,因对讲机里的锂电池同时集中存放可能对航班飞行安全造成安全隐患。在安检员的帮助下,黄先生将50台对讲机与锂电池进行了分离包装,没有锂电池的对讲机与黄先生一同乘机,另外的50块锂电池只能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邮寄至重庆。
昆明机场安检提示,为保证旅客的出行安全,在购买充电宝时,请购买知名厂家生产的充电宝,并在购买前仔细核对标注和规格,以免在机场安检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乘机前请确认锂电池上标注的规格
●电池额定能量≤100WH(瓦时)或锂含量小于≤2g,由安检部门通过检查无误后可以随身携带登机。
●电池额定能量在100-160WH,需航空公司承运人同意批准后,经安检部门通过检查无误后可以随身携带登机。
●备用电池额定能量≤100WH-160WH(瓦时),需航空公司承运人同意批准后,每人可携带备用电池的数量不超过2块,备用电池需由塑料自封袋包装并做好单个保护以防短路。
●锂电池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禁止办理托运,并且在飞行过程中严禁开启移动电源及为设备充电。充电宝需是正规厂家产品,并有明晰的标注和规格。
●充电宝、锂电池不能办理行李托运。
注:锂电池换算公式:额定能量(Wh)=电池容量(Ah)*放电电压(V),1000(mAh)毫安=1(Ah)安。 (罗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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