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晗
11月5日,厦门机场T3候机楼国际G岛检查员发现旅客行李中夹带有疑似鞭炮的可疑图像。在旅客的配合下开检确认该物品为一串“火红”的鞭炮。经了解该旅客的行李是家里的老人给打包的,好像听老人说国外没有鞭炮庆祝,可能给装了串鞭炮在里面,自己也没有放在心上。因鞭炮属于第一类易燃易爆类危险物品,是既不允许随身携带也不允许托运的。按照规定该旅客被移交民航公安处理。
厦门安检在此提醒广大旅客,鞭炮,烟花一类的爆炸物是不允许托运也不允许随身携带上飞机的,望各位旅客登机前检查好自己的行李,以免因此耽误自己的行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哦!
年关将至,各类不安全事高发期,作为民航加强民航安全运输,确保安全年,必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惩处力度。作为旅客也要树立:“出行安全、顺畅,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出行前检查自己的行李,禁带危险、违禁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了解和熟悉民航法规等规定,切勿存侥幸,给自己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乘机事宜不明之处,可向厦门机场咨询安检咨询:0592-5708204,或机场服务专线96363咨询。祝大家出行安全、顺心、旅客平安、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