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近日,商洛市出台了地方工业品促销政策。
鼓励企业拓展市外市场。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各种展销会、博览会以及跨国采购洽谈会,对在活动中签订产品销售合同且在本年内已开始履行销售合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不超过3万元的产品展销推介费用补助。支持骨干企业保产促销。市、县区政府列支专项资金,对市场价格虽低但仍坚持生产的锌、钼、钒三类企业按照每生产一吨最高补贴10元的标准实行生产补贴;对市场价格稳定销售渠道畅通的铁生产企业实行扩产奖励,按照产量每增加一吨最高奖励10元的标准进行扩产奖励。
扩大地产水泥销售。对优先使用本市散装水泥量3万吨和6万吨以上的商混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和5万元资金奖励;对散装水泥年销量达5万吨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建设资金扶持。促进钢材销售。鼓励保障性住房、移民搬迁安置、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优先采购地产钢材产品,并按实际采购量对采购方每吨最高奖励50元。推进制药企业产品销售。按年销售收入对销售增长超过15%的规模以上制药企业给予奖励。同时,鼓励名优农副产品销售。以葡萄酒、茶叶、食用油、核桃、板栗等名优农副产品加工生产企业为重点,对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