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水利部获悉:继河长制建立之后,2018年底湖长制全面建立。截至目前,全国123万多名河长上岗,在1.4万个湖泊设立2.4万名四级湖长,3.3万名村级湖长。这意味着河湖管护进入新阶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健康河湖正变成现实。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的重大制度创新,是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水利部部长鄂竟平表示。
据介绍,全国30多万名四级河长中,省级河长409人,60位省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河长;2.4万名四级湖长中,有85名省级湖长。组织体系延伸至村,设立93万多名村级河长、3.3万名村级湖长,打通“最后一公里”。此外,水利部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治乱”“治病”“治根”路线图,聚焦“盛水的盆”、护好“盆中的水”,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去年以来,省级河湖长巡河巡湖1610人次,市、县、乡级河长巡查717万多人次。
聚焦突出水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全国展开河湖“清四乱”、河湖采砂专项整治等集中行动。水利部河湖司司长祖雷鸣介绍,在长江经济带,加强水域岸线管理,核查涉河违法违规项目2400多个,排查固体废弃物点1376处,处理违法采砂案件884起,还河湖整洁空间。
河湖治理,也需精准施策。全国首次实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年度全覆盖,完成5.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南水北调中线首次向北方30条河流生态补水。启动华北地下水超采区回补试点,累计补水近5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