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关员现场监管非法烟花销毁 章程/摄
9月23日,舟山海关联合舟山市公安、消防等部门在金塘大浦口码头开阔空地集中销毁了一批非法出口烟花爆竹。
这批烟花爆竹是舟山海关此前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的。该票货物申报品名为水彩笔、不锈钢合页塑等,经现场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为LED灯和夹杂在其中的烟花爆竹。
“当时我们对这票货物进行人工开箱查验,现场打开集装箱后,马上就能闻到一股浓郁呛鼻的味道。”舟山海关监管二科四级主办高苏榕说。这批夹藏的烟花爆竹用纸箱简单包装,没有张贴任何危险品标识,也没有防护保护措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舟山海关关员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对货物封箱后及时转移至特定隔离场地。
经清点,这批烟花爆竹总计1256箱,重约24吨。
海关提醒,烟花爆竹属于第一类危险货物,必须在特定口岸装运出口,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目前,舟山海关已按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置。(吴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