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凌晨,陕西某跨境电商企业一批迷你缝纫机、收纳箱等日用品顺利完成通关监管手续,将搭乘中欧班列发往哈萨克斯坦,该批货物重6378千克,货值约19万元。这标志着西安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为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进一步加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增加西安、上海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企业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模式: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即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即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西安海关统计,今年前7个月陕西共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7492万元,同比增长1.3倍。此次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推出了“一次登记、一点对接”,简化申报、优先查验,转关和一体化通关并行等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拓宽了跨境电商出口通道,有效降低企业通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