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南京海关所属连云港海关现场对前期查获的走私化妆品进行清点核对,当日,依据海关总署《海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共计500余件涉案化妆品被依法销毁。
此次销毁物品为连云港海关缉私分局依法查获,由旅客携带入境,未向海关进行申报,属于超量携带的走私应税物品,涉及10余个品牌,初估案值超20万元。
据了解,为谋取暴利,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通过人身夹藏等方式将高档化妆品走私进境,企图逃避海关监管。这些违法行为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而且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更重要的是,这些化妆品没有合法的原产地、检验检疫等相关证明,品质无法得到保证,并且有携带超量细菌、重金属含量超标等风险,一旦流入市场可能会消费者人身安全带来危害。
连云港海关提醒,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应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范围的将视同进口货物,需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境的,属于走私行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毛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