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福建省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新闻发布会在福州举行。福建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德培,厦门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二级关务监督张冬冬出席发布会,并围绕福建省跨境电商发展、B2B监管试点等有关情况做发布,回答记者的提问。
福建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德培先就福建省跨境电商的发展情况做介绍,2015年,福州、平潭获批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全国含江苏昆山仅3个城市获批),成为全国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试点城市。自2018年开始,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龙岩等6个城市先后获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据了解,近年来,福建省商务厅主要在完善扶持政策、突出对台特色、发展丝路电商、布局海外仓等四个方面积极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并取得较好成效。
根据海关统计,2019年,福建省跨境电商进出口达25.53亿元,同比增长89.21%。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传统外贸出口大幅回落,但跨境电商却逆势增长,1-5月份跨境电商1210保税、9610零售进出口达33.68亿元,同比增长近4.9倍;8639邮快件进出口8.51亿元,实现净增长,为福建省外贸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目前,跨境电商作为对外贸易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已成为促进福建省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今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和外贸环境带来的冲击影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海关总署聚力“六稳”“六保”,着力求新求变,新批设立46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在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工作试点,引导多元投入建设海外仓,鼓励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助力外贸回稳提质,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重要支撑。
发布会上,厦门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二级关务监督张冬冬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海关总署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2020年第75号公告),决定厦门海关等十个试点海关于7月1日起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试点。
为顺利推进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厦门关在海关总署公告下发后就迅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成立试点领导专班和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召开试点动员会,要求全关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坚持“包容、审慎、创新、协同”的理念,倾注精力,积极培育新业态发展,切实发挥该项工作对抗击疫情、稳外贸、保就业、扩大出口的积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充分考虑了跨境电商新业态信息化程度高、平台交易数据留痕等特点,采用企业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便利通关、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退货底帐管理等针对性的监管便利化措施,给企业带来很多红利。(卓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