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安全形势严峻,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先后再次作出了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先后组织全省18个专业委员会专题研究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随着我省疫情不断好转,水运复工复产加速,部分企业和船舶为了抢工、抢运,擅自降低安全成本,减少安全措施,甚至是忽视安全防范,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影响,加上当前天气变化频繁,大雨、大风等恶劣天气频发,对水上交通安全影响巨大,极易发生翻沉事故。
为加强疫情常态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省港航局通过文件、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地港航海事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保障我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按照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全面部署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三年计划。
二是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海事监管工作的通知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化和现场监管,严防船舶抢工、抢运、降低安全标准营运。
三是加强恶劣天气下安全防控。密切跟踪天气情况,及时通报给航运公司和船员,督促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并视情况,及时采取禁限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