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辖区到港船舶防污染监管,推进长江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根据《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方案》、芜湖海事、港航《长江经济带芜湖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联合宣传和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和《2020年芜湖海事局捍卫美丽长江“一零五全三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芜湖荻港海事处联合芜湖市交通局下属执法大队对辖区码头及到港船舶开展防污染检查。
11月29日上午,联合执法人员乘海巡艇来到辖区重点码头,对正在装卸作业的船舶开展防污染专项检查以及“船E行”APP的检查。执法人员首先检查了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配备情况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情况,随后对照船舶船E行污染物交付情况及船舶防污文书记录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查看船舶是否按照要求交付船舶污染物、文书记录是否规范。并要求船员严格按规定使用船E行进行船舶污染物的交付,并且留存好相关记录,要积极强化防污染意识,严格落实防污各项规章制度。随后执法人员对码头“船E行”系统进行检查,要求码头在接收污染物后要及时转运并在系统中操作转运,形成污染物接收转运闭环,落实企业防污染主体责任。
芜湖荻港海事处将持续加强对码头及到港作业船的防污染检查,全力推进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坚决打赢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