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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海关总署自2018年7月1日起部分税率调整

http://www.jctrans.com/ 2018-06-26 新浪财经

导读: 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

  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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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海关总署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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