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静
3月19日,记者从郑州海关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2014年《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我省将有53家高级认证企业和449家一般认证企业享受到《信用办法》的优惠措施,占我省进出口企业国际贸易额的67%。
据郑州海关稽查处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信用办法对企业信用认定的标准更加全面、科学、客观。“本次与《信用办法》同步出台的还有《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等系列管理办法,将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差异化认证标准,同时提高失信企业的认定‘门槛’,避免企业因‘无心之过’而被认定为失信的情形。”
另据了解,新办法还加大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力度,对高级认证企业的优惠措施由原先的4项扩展至8项,增加了免除担保、减少企业稽核查频次等措施;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由原来的3项增加至7项,增加了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查验率提高到80%以上等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信用管理制度的修订将有力推动我省进出口领域信用体系的建设,进一步优化我省外贸营商环境和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