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向华
15日,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业消费者投(申)诉工作的通知》,从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和自治区各总部寄递企业两个层面,就进一步强化邮政业消费投(申)诉工作提出8项具体要求,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8项具体要求为: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要按照《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认真履行申诉处理工作职责,有效化解服务纠纷和消费矛盾;要全程无休,每日及时处理消费者投(申)诉受理工作;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投(申)诉工作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各总部寄递企业要对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用户申诉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给予答复,不允许出现拖延、虚假答复等违法违规现象;要指定专门客服人员负责投诉受理工作,第一时间积极稳妥处理邮件快件延误、丢失损毁、赔偿等问题,如有特殊原因,做好解释、沟通相关工作;要做好投诉服务工作,确保投诉受理渠道畅通,及时妥善处理服务投(申)诉,确保提高消费者满意度;要加强管理,不断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要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