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海闵行海事局查获了一起大型内河船舶非法使用超标燃料油案件。这是自去年11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普通柴油有关工作的通》以来,上海港查获的首例内河船舶使用超标燃料油的典型案件。
1月4日,上海闵行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艘载重量为13600吨位的大型内河船舶开展排放控制区专项检查时,通过"船用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仪器",对该船日用燃油柜里的船用燃料油进行了取样抽检。结果显示,该船燃料油硫含量明显超出规定的10PPM的标准,违反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规定的船用燃料油硫含量的标准要求。根据初筛结果,执法人员依法根据程序将该船燃料油送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检测。
1月5日,经专业机构检测,显示该船燃油含硫量结果与检测仪检测结果一致,上海闵行海事局依法依规对该船进行了调查并作出了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