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1年5月1日起部分钢铁产品调整关税及取消出口退税后,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和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
为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适当提高铬铁、高纯生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40%和20%的出口税率。
为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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