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日前通过了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修正案,对非欧盟成员国反倾销调查将不再使用“替代国”方法,而是引入“市场严重扭曲”的概念和标准。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此回应称,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缺乏世贸组织规则依据,增加了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将对世贸组织反倾销法律体系造成严重破坏。中方敦促欧方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善意、全面地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中方保留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相关权利,将采取必要手段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业内专家分析指出,欧盟此举实则是为了掩饰其拒不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到期后的国际义务的行为,通过立法的方式将歧视性做法具体化、合理化,在世贸组织反倾销法律体系之外自成一套新体系,扩大了立法与执法者的话语权,对中国企业十分不利。
巧立名目难掩歧视之实
去年11月,欧盟委员会即提出了修改反倾销调查方法的倡议。今年10月,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代表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完成关于新法规的三方谈判。11月15日,欧洲议会在斯特拉斯堡投票,以554票赞成、48票反对和8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修正案。按欧盟立法程序,该修正案在欧洲议会通过后,还需欧盟理事会批准方能生效,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颁布实施。
该修正案取消了“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但同时引入了“市场严重扭曲”的概念和标准,并考虑环境和社会倾销的影响。欧洲议会发表的声明指出,判断“市场严重扭曲”的标准包括政府对经济影响普遍存在、国有企业在市场占据主导、金融部门不独立等。如果欧盟进口产品的原产国存在“市场严重扭曲”情况,欧盟对其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可以弃用出口国的价格,而选择使用第三国或国际价格来确定出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欧盟此举没有全面地遵守有关国际规则。”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世贸组织规则既不存在“市场严重扭曲”的概念,也没有社会和环境倾销的规定,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缺乏世贸组织规则依据,增加了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将对世贸组织反倾销法律体系造成严重破坏,已经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世贸组织成员的质疑。“欧盟作为世贸组织的重要成员,应尊重国际规则,只有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才有利于各国的共同利益。”该发言人称。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欧盟此举其实是把原本“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概念具体化,并纳入了法治体系,从而转化成了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到期后还可公开操作的合理行为,通过破坏环境、不公平竞争、特殊支持政策等指控判断存在倾销后,欧盟就可以名正言顺地选择第三国去比较价格,变相延续了“替代国”做法。
加强沟通加深理解
霍建国进一步指出,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中提出的“市场严重扭曲”标准并不严谨,如其中提到的“环境和社会倾销”,很难界定哪些属于贸易行为项下产生的对环境或社会的影响,这就使得立法与执法者享有较大的解释权,操作存在很大的随机性。因此,中国企业在整个对外贸易过程中要更加小心谨慎地关注欧盟的法律法规,合规经营,不要作出被欧盟抓住把柄的行为。
谈及中方未来的应对之策,霍建国认为,中欧双方高层应加强沟通,尤其是管理层和具体部门之间需深度沟通,从而准确把握立法涵义、操作范围、适用对象等细节。同时,加强中欧之间的贸易投资合作,形成共识,加快推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通过公开的双边贸易协议来沟通解决双方矛盾,加深理解。“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中国的改革开放会进一步加深,我们也正在放宽市场准入、缩减负面清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下功夫,欧盟应该看到中国这些积极的变化。”霍建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