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财政评审工作转型发展的深化之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紧紧围绕预算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的新要求,深入开展项目预算评审、财政绩效评价、专项核查、工程结决算审核等评审业务工作,评审规模快速增长、评审范围深化拓展、评审队伍不断壮大,评审事业稳步发展。2017全国各级财政系统评审资金总额达74753.43亿元,同比增长30.01%,为强化预算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预算评审业务量显著增长。2017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预算(含概算)评审资金额总计45738.99亿元,调减资金5515.64亿元。预算评审业务量较上年增加12393.99亿元,比上年增长37.17%,占总业务量比重达61.19%,同比增长3个百分点,评审资金额和占比呈双增长趋势,位居各类业务之首。其中,省本级财政评审机构预算评审资金额为2909.77亿元,比上年增长22.99%,调减资金189.18亿元;市、县两级财政评审机构预算评审资金额为41617.03亿元,占同级总业务量比重达到79.51%,比上一年增长50.63%,调减资金4865.34亿元。预算评审业务量较大的省份有:浙江、广东、四川、河南等4省的全省预算评审业务量均突破5000亿元,湖南、江苏、山东、云南、广西、湖北、河北、重庆、福建等9省(区、市)全省预算评审业务量均超过1000亿元;省本级预算评审金额较大的有:云南省1626.63亿元、厦门市595.16亿元,北京、四川、湖南等3个省本级的评审资金额均超过100亿元。2017年,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共承担了232个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评审范围覆盖133个中央部门,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213个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和10个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相关课题以及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概预算评审,评审资金额共计1212.19亿元,占中心总业务量比重为32.87%,调减预算461.12亿元,平均调减率为38.04%。通过评审,大幅剔除了项目预算申报中的不合理支出,促进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预算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为安排项目预算提供了依据,为项目预算的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开展支出标准建设工作积累了必要数据,有效推动了预算管理的规范性。
绩效评价范围持续拓宽。2017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业务涉及财政资金6307.79亿元,占总业务量比重为8.44%。省级及以下财政评审机构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涉及资金额为4155.05亿元,占省级及以下财政评审机构总业务量比重的5.85%,其中安徽省绩效评价涉及资金额超过2000亿元。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额为2152.74亿元,占中心总业务量的58.37%,与2016年相比绩效评价资金额增加1420.16亿元,占比大幅提高41个百分点。2017年中心绩效评价工作范围有较大突破,积极开展了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探索开展了重大财税改革绩效评估和政策类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类型丰富、覆盖支出内容广泛,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探索了路径方法、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良好的推进基础。
专项核查业务量大幅提高。2017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开展专项核查涉及资金额达10625.91亿元,占总业务量比重为14.21%,与2016年相比,专项核查资金额增加6556.91亿元,比上年大幅增长1.6倍,占总业务量比重提高7.2个百分点,扭转了持续两年占比下降的趋势。从统计结果看,专项核查业务主要集中在省本级级财政评审机构,涉及资金额达9956.16亿元,占专项核查总业务量的93.7%,远高于市、县两级专项核查业务量。
工程结决算审核业务保持稳定。2017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工程结决算审核资金额总计为9439.9亿元,占总业务量比重为12.63%,调减不合理资金1081.71亿元,平均调减率为11.46%。与2016年相比,评审资金额增长876.9亿元,占总业务量比重下降2.3个百分点。从统计结果看,工程决算(含结算)审核业务主要集中在市、县级财政评审机构,审核资金额达8295.44亿元,占工程决算(含结算)审核总业务量的87.88%,审减资金1013.98亿元;省本级财政评审机构审核资金额为1144.46亿元,仅占全国工程决算(含结算)总业务量的12.12%,业务转型明显。通过开展工程结决算评审,强化了建设资金拨付、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为强化基建项目监管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他评审业务类型拓展创新。除上述几类核心业务外,2017计入统计口径的还有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评审机构组织开展的其他业务,主要包括重大项目评估、“增人增支”审核、土地资产评估、拆迁评估、清单控制价等。省级及以下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开展土地资产评估、拆迁评估、清单控制价等业务共涉及资金额合计2640.84亿元,占总业务量比重为3.53%。2017年,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首次开展中央部门重大项目评估,组织完成20个中央部门重大项目评估工作,涉及资金额323.04亿元,促进了中央部门三年支出规划、支出结构的优化调整;中心还组织完成了中央有关部门“增人增支”审核等工作,通过评审确定15家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人员预算支出,完成了对43家划入公益一类的原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评审,通过评审明确了划入公益一类的原经费自理或混编管理事业单位公益性职能及所需人数,避免中央财政对非公益性活动被动买单。
财政评审队伍不断壮大。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自2014年转型以来,不断深化财政评审工作,有效发挥了预算评审在现代财政管理中的定量基础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引领了全国财政评审工作的发展方向,有力促进了全国各级财政评审队伍的不断壮大。截至2017年底,云南、河南、辽宁、山西、宁夏、北京、山东、重庆、海南、青岛等10个省级(或计划单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先后更名为预算评审中心,并紧密围绕预算管理要求相应地调整了其评审职责,为建立现代财政预算制度和实施财政绩效管理发挥了更为充分的作用。为适应新职责、新形势的要求,面对不断拓展的评审范围和不断增长的评审业务量,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强化财政评审队伍建设的力度,截至2017年底,地方各级财政评审机构数达到2290个;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人员编制数达15627人,比上年增长8.02%。同时,各级财政评审机构积极建立、充实专家库和机构库,大力挖掘、储备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作为评审的后备力量。目前,各省级财政评审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中标进入机构库的机构数已达964个;储备的行业技术专家达到12775名,比2016年增长9.32%,财政评审储备力量不断充实。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在2017年继续强化入库机构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专家库储备的行业技术专家达7000余名,专家涉及的行业领域得到较大拓展,聘请专家参与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达2000余人次。财政评审队伍建设的全方位发展,为财政评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和财政评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应有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