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获悉,近日,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交公路函〔2021〕228号),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结合辽宁省高速公路路网及车辆流量分布实际情况,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辽宁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政府第13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一、现已实施的3类4项差异化收费政策:
1、车型(类)差异化收费2项。对辽宁省内外办理辽宁省高速公路月票卡的客运班车通行费6.5折和5类(轴)货车通行费9.5折差异化收费政策。
2、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1项。通过办理高速公路ETC卡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通行费6.5折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政策。
3、出入口差异化收费1项。对辽A籍9座及以下且出入口均为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站(25个收费站)的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二、从2021年9月30日起实施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政策2项:
1、6类(轴)货车差异化收费。为深入落实三部委要求,将对通行辽宁省高速公路全路域的6类(轴)货车实施无差别差异化收费政策,具体标准为:对6类(轴)货车收费采取差异化方式实施8.7折通行费优惠。
2、大件车辆差异化收费。为支持东北乃至全国大型装备制造行业发展,将对通行辽宁省高速公路全路域的大件车辆实施无差别差异化收费政策,具体标准为:对6轴以上货车(大件车)以6轴货车计费转换标准为基数,每增加1轴线,在转换标准增加1.35元/车公里基础上实施3.3折通行费优惠,以增加20轴线封顶。
《方案》为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路网资源,因地制宜施策,采取差异化组合收费措施,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畅捷优势,全面提升辽宁省高速公路网运行效率,促进物流企业降本增效、服务国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