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各地应在深入总结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政府引导、合力推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探索实施适合本地特点的差异化收费模式和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调流、降费、提效的功能,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方案》提出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分方向差异化收费、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6种方式。6月底前,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选择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深入分析测算,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报省级政府依法批准后实施。9月底前,各地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督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切实做好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费率调整等相关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
《方案》明确,重点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或城市道路拥堵严重但平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平行高速公路之间交通量差异较大的路段以及交通量明显低于设计能力的路段,实施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分布,提高区域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对不同车型(类)普通货车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罐式车辆等专用运输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提高专业运输效率,支持物流运输转型升级。重点针对交通量波峰波谷明显、承担较多通勤功能的高速公路路段,在不同时段执行差异化的收费标准,引导客货运车辆错峰出行,缓解高峰时段交通拥堵。
《方案》要求,通过大数据分析论证,重点针对邻近港口和大型工矿企业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量差异较大的相邻平行路段、城市周边高速公路项目等特定区间、特定出入口实施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重点针对资源省份货物单向运输特征明显的高速公路,可对上行方向和下行方向实施差异化收费,引导车辆科学合理使用公路资源;进一步完善ETC电子支付优惠模式,通过加大ETC电子支付优惠力度,鼓励引导车辆安装使用ETC不停车快捷通行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