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梁峡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的《兰州铁路监管局等单位关于全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意见》提出,6月底前,全面实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地方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双段长”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行安全。
根据《意见》,县市区、铁路站段“双段长”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双段长”工作制度机制,每季度召开路地协调推进会议,研究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突出问题;加强对铁路沿线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执法;制定铁路沿线联合巡查计划,每季度开展至少1次联合巡查;建立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台账,推动及时整治到位并验收销号;对未按期完成整治或超越本级处理能力的问题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市州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铁路车间落实“双段长”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与铁路交会建设工程的协调管控,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要求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组织开展“双段长”及现场巡查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隐患的辨识和处置能力;在铁路沿线重点位置设置“双段长”公示牌;做好铁路沿线群众的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宣传教育工作。
乡镇(街道)、铁路车间“双段长”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双段长”工作制度机制,研究推动“双段长”各项工作;组织联合巡查工作力量,每月开展至少1次辖区铁路沿线全域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问题,对不能立即处理的及时上报上级段长;及时发现并制止危及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村(社区)、班组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问题;配合上级段长做好相关建设工程协调管控、生产经营活动监管和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