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欢)近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四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对外发布。《意见》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科学有序推进铁路规划建设,全面增强铁路安全质量效益、服务保障能力和综合发展实力。
《意见》提出,要科学编制铁路发展规划,形成分层分类、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明确了国家级铁路发展规划和区域性铁路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国家级铁路发展规划包括铁路中长期规划和铁路五年发展规划,要做到合理布局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优化高速铁路与普速铁路结构,促进客运与货运协调发展;加快推动铁路进港口、物流园区和大型工矿企业,推动大宗及中长途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各地要根据国家级铁路发展规划,编制城际、市域(郊)等区域性铁路发展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加强与国家铁路企业的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多网融合、资源共享、支付兼容,具备条件的线路尽快实现安检互信、票制互通。
《意见》明确了要合理确定标准,规划建设贯通省会及特大城市、近期双向客流密度2500万人次/年以上、中长途客流比重在70%以上的高铁主通道线路,可采用时速350公里标准。规划建设串联规模较大的地级以上城市、近期双向客流密度2000万人次/年以上、路网功能较突出的高铁线路,可预留时速350公里条件。规划建设近期双向客流密度1500万人次/年以上的高铁区域连接线,可采用时速250公里标准。普速铁路要充分用好通道资源,提高货物运输能力和集装箱多式联运比例,有富余资源的铁路可按照市场化方式适当开行城际列车和市域(郊)列车。
《意见》还提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要用好铁路建设基金,增强出资能力。要全面开放铁路建设运营市场,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分类分步推进铁路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优质资产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