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单位联合印发《青海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简称《方案》)。青海将建立省、市(州)两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协调机制,分级设立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组建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
今年年底前,青海将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到2022年年底,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省农村公路通达深度、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管养水平、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牧区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满意度明显提升。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培训宣传、加强社会监督、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资金保障7个方面明确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工作保障措施。
据了解,目前,青海有8个县(市、区)已探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县有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逐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