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官网13日发布《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共6章48条。从高铁线路安全防护、高铁设施安全防护、高铁运营安全防护以及高铁监督管理方面,织密高铁安全防护网络。
《办法》第三十五条强化了铁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要求,对不符合实名制相关要求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并报告公安机关。《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明确由国家铁路局会同公安部规定禁止或限制携带的物品名录;由铁路运输企业在高铁车站、列车车厢等场所公布,以广播、视频等形式加强宣传,并依法对进站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此外,针对高铁沿线经济社会活动频繁,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问题,《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基础上,再次明确了落实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相关要求,禁止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从事烧荒、放养牲畜、排污、倾倒垃圾等严重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行为。针对高速铁路与其他设施相遇时的安全防护问题,《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了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还针对在高速铁路沿线从事露天采矿、采石、爆破、抽取地下水等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安全防护距离、防护要求及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