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正式发布《天津市综合客运枢纽公共标识系统设计导则》(简称《导则》),规范全市综合客运枢纽的位置标识、导向标识和综合信息标识等技术参数,进一步提升综合客运枢纽换乘效率。
《导则》严格遵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突出“美观大方、通俗易懂”,对公共标识的版面设计、颜色、图文信息、排列组合方式、尺寸大小、安装形式等技术参数进行统一规范。
《导则》明确,枢纽内的公共区域标识与非公共区域标识应形成系统并相互衔接、呼应,实现连续、有效指引,引导交通流合理、顺畅流动。枢纽内商业标识的设置,不应对导向标识系统造成干扰,导向标识不应与商业标识、宣传标语组合设置,更加方便公众辨识和使用。
《导则》适用于天津市新建及改扩建综合客运枢纽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周边进出枢纽道路沿线新增公共标识的设计和设置,以及现有公共标识的调整改造,提升公共空间环境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