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今天发布价格听证会公告,北京市落实国家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听证会将于12月19日召开。此次重新核定的前提是不增加总体通行费负担,实现精确收费。
核定北京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及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2020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实施新颁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要求“加快货车车型分类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对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货车车型分类统一调整;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新旧车型分类标准差异较大,北京市将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同时,国家在组织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大力推广不停车收费(ETC),提高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现代化水平,北京市按此要求,调整计费方式,实现更加准确、公平、合理地收费。
目前形成两种方案供听证
据介绍,封闭式联网收费并且执行统一收费标准0.5元/公里·标准车的路段的收费调整方案。客车、货车均按照实际行驶里程精确收费,不再收取起步价,不再“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客车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不变,货车将现行收费标准经测算后平移为新的收费标准。即:客车每公里收费标准一类车0.50元,二类车1.00元,三类车1.50元,四类车1.80元;货车每公里收费标准一类(2轴蓝牌)车0.50元,二类(2轴黄牌)车1.27元,三类(3轴)车1.70元,四类(4轴)车1.90元,五类(5轴)车1.97元,六类(6轴)车2.00元。
方案二:客车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不变,货车将现行收费标准简单对应、增加一类车型后形成新的收费标准。即:客车每公里收费标准一类车0.50元,二类车1.00元,三类车1.50元,四类车1.80元;货车每公里收费标准一类车0.50元,二类车1.00元,三类车1.50元,四类车1.80元,五类车2.00元,六类车2.00元。
其他路段收费调整方案为:客车维持不变。货车按照收费标准平移的原则,根据新车型分类标准6类货车在现车型分类标准5类货车中占比,将现行5类车型收费标准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调整为新的6类车型收费标准。其中,京沪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采用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听证后确定的收费标准。
货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按牵引车和挂车合计的轴数,确定车型及收费标准。6轴以上货车,以6轴货车收费系数为基础,按每增加一轴增加0.5倍收费系数计费,最高10倍系数封顶。
不超限超载的专项作业车执行对应的普通货车收费标准,超限超载的专项作业车在取得大件运输许可证后按大件运输车辆收费。
收费发生变化,有升有降
据介绍,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要求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后,在货车总体负担不增加的情况下,部分货车由于调整了车型分类及其对应的收费标准,也会出现实际交费有升有降的情况。同时,与客车类似,不再执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为5元、10元的收费规则,会出现部分路段、部分出口收费发生变化,有升有降,但更好地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收费更加公平、合理。
此外,在按时完成ETC门架系统建设、车道改造、收费系统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做好全国和北京系统调试工作,保证年底前具备系统切换条件。同时,继续大力推广ETC,尤其是抓紧推动货车安装ETC,提高安装率和使用率,实现物流降本、提速。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听证会将于2019年12月19日举行,听证会参加人共15人,其中消费者10人,包括高客长途营业人员、搬家公司工作人员等;高速公路经营者3人,包括兴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首都公路发展集团代表等;还有2名专家。此外,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7个,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