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公布了今年1月各省高速公路货车超限总体情况,福建省高速公路平均超限超载率降至1.4%,位列全国第4名,超限超载管控成效显著。
自《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第62号令)施行以来,福建省高速公路系统积极响应,准确掌握新规变化,严格遵守“十不准”工作纪律,按照部令规定及时调整福建省高速公路超限运输“黑名单”拦截标准,坚决执行全国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认定和处罚标准,对超限超载货车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凡不符合新标准的超限车辆一律列入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
同时,各级高速公路综合执法机构通过展板、传单宣传新标准,并向过往货车驾驶员印发《致货运企业及货车司机的一封信》,告知标准调整的内容和依据,使新标准得到社会普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