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南航涉及芒市航线客票的特殊处理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2021年7月6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芒市航线的南航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4日(含)至2021年7月19日(含)的784开头客票。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自2021年7月6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变更至2021年7月31日(含)前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
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
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取舱位票价价差。
申请变更至2021年8月1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自2021年7月6日(含)起申请退票:
1.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2.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6日起生效。
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但在2021年7月4日(含)-2021年7月6日(含)已办理退改且收取了手续费的,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已收手续费。
四、其它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致电南航客服取消定座。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