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16日),民航局新闻发布会上,民航局政法司副司长郭仁刚介绍,民航建立了信用管理体系,通过对因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九种危及民航安全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旅客限飞,防范旅客违法行为对民航飞行安全的不利影响。截止目前,已累计限飞19593人。
郭仁刚说,这些年,民航业的快速发展大家有目共睹。随着行业运行规模的不断扩大,运行主体日益多样,运行模式日渐复杂,传统的监管模式已无法适应需求。为此我们创新了精准监管、信用制度、法定自查、非现场监管等一系列工作方法,以提升监管效能,增进执法水平。
不断深化精准监管理念,从微观监管向宏观监管、从盯人盯事向盯组织盯系统、从侧重技术监管向侧重治理体系监管转变。
民航建立了涵盖供给侧和需求侧双方面的信用管理体系。供给侧约束在我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或者在我境外从事需要我国批准的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建立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制度并实施信用惩戒,督促企业诚实守信。目前累计共有6家单位和43名个人被记入严重失信记录。
需求侧通过对因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九种危及民航安全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旅客限飞,防范旅客违法行为对民航飞行安全的不利影响。已累计限飞19593人。
建立企业法定自查制度,强化民航单位主体责任,依法督促企业自律,有效减少了问题发生。以华东辖区为例,局方行政检查发现问题的数量逐年下降,2017年(共2830项)较2016年(共3242项)同比下降12.7%,2018年(共1584项)同比下降44%,2019年(共1667项)与2018年基本持平。
创新非现场监管,通过远程视听资料、图文、电子数据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今年,受疫情影响大量现场监管工作无法开展,非现场监管能在满足防疫要求的同时确保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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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5月1日起,民航局等部门规定以下9种行为将被限制乘坐飞机:
1、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
3、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
4、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
5、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
6、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
7、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
8、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
9、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