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机场连续查获多起旅客携带隐匿危险物品事件,及时避免了航空安全隐患。
7月2日,石家庄机场X光机安检员在执行石家庄-昆明8L9656航班安全检查任务时,发现旅客的包内有两个图像异常的药瓶。为进一步判明真相,安检员请旅客协助开包检查。检查中,旅客强调该物品为药品,但当开包员打开瓶盖时,明显有刺鼻的油漆味。安检员蘸取瓶内少量“药品”,并到隔离区外进行燃烧测试。该“药品”被迅速点燃,火焰很大,并有刺激性气味。此时旅客才承认药瓶内携带的是油漆样品,是打算作为样品带给客户的。油漆属于第三类易燃危险品,民用航空法明确规定,乘坐飞机此类危险品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旅客了解相关规定后,最终放弃携带。
7月4日,石家庄机场安检员在对石家庄-三亚NS3301航班旅客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名旅客行李中有疑似“饮料”的液体。经进一步对比,发现其与普通饮料图像有差异。安检员协助进行开包检查后发现,该“饮料”并非普通液体。进一步询问后,旅客承认随身携带的饮料瓶内装的是化学试剂农药,并且具有一定刺激性气味。安检员随后将相关规定告知旅客,农药属于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的物品,旅客得知后主动放弃。
据了解,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明确规定,油漆因含易燃溶剂,属于危险物品;农药等剧毒化学品属毒害品,两种物品均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石家庄机场安检在此提醒旅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携带、藏匿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乘机。请自觉配合安全检查,以免耽误您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