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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中国通航法规够多够完善,法规简化是趋势

http://www.jctrans.com/ 2017-12-21 民航资源网

导读: 目前,通航企业抱怨最多的就是我国通航法规照搬运输航空的,很多标准过高,程序过于复杂,不适应通航发展的实际情况。

  不久前,笔者受邀参加了华东通航协会联席会议,华东各省通航协会领导出席,开会地点就设在民航华东局的会议室,包括华东局蒋怀宇局长和局里各处的领导等皆出席了,局方很重视,会议规格很高,会议内容也很丰富,笔者个人在认知上的收获也很大。跟大家分享其中的几个,今天讲第一个,关于个人对通航法规的新认知。

  一、通航法规不是不完善,而是太多!

  会上,民航华东局政策法规处的领导给大家梳理了一下我国与通航有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层面:与通航关系最紧密的是1部《民航法》;

  行政法规层面:与通航有关的是8部;

  民航规章层面(CCAR):与通航有关的是78部,整个民航是123部,通航占了一半以上;

  规范性文件层面:就是大家平时接触到的咨询通告(AC),工作程序(AP),管理文件,工作手册,信息通告等,整个民航有744份,其中通航385份,也占了一半以上。

  看看这个数字,你还认为通航的法规不够多吗?至少,在监管层面,以后通航从业者,特别是通航企业,千万不要再呼吁什么“通航法规不完善”。已经有不少业内法规研究者认为通航的发展问题,不是法规不完善,反而是太多了,规定的太复杂了,已经限制了行业发展,应该予以简化。

  其实,局方已经在法规的简化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包括对通航筹建审批程序的简化,在CCAR-61部上取消了3.18吨以下直升机型别等级的要求,还有近期发布的《关于改进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稿,就是计划针对通航领域的航空器加改装审定、自制和套材等小型航空器管理、适航证件办理等予以简化,特别是将非取酬的自制类、套材类和展览展示类的航空器下放给专业协会进行管理。局方的简化行动所传递的积极信号再清晰不过了,通航将被逐步松绑,获得更大的自由度和发展机遇。

  二、构建适用于通航的法规体系非常有必要

  目前,通航企业抱怨最多的就是我国通航法规照搬运输航空的,很多标准过高,程序过于复杂,不适应通航发展的实际情况。从这次会上传出的积极信号是,华东局已经开始就如何构建适用于通航发展的法规体系的课题进行研究。简化仅仅是一个“破”的过程,最终要推动行业发展,就要有破有立,希望适用于通航的法规体系早日开始构建。

  三、各种政策性指导意见只有变成法律法规和规章才能被有效落实

  此次会上,对笔者触动最大的观点之一就是: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的通航利好政策,但大家还是觉得雷声大雨点小,原因就是那些发布的政策性指导意见等文件并不是法规,而各级行政机构,特别是局方,在执行管理时依据的却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看起来似乎跟法规的简化有矛盾,但实际上二者不在一个层面上。要简化的是对通航发展起到限制和阻碍的监管类法规,而对于鼓励通航发展的法规应该加以设立。特别是目前对通航发展大有利好的政策,如果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对行业发展的推动将大有帮助。

  因此,我们在向地方政府和中央呼吁发展通航的时候,不要仅仅限于行业层面进行发声,更应该积极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立联系,让他们了解通航产业发展的现状,才能将行业呼声向上传达,向社会主流传递发展通航的声音,才能将更多政策性文件变成法律法规。

  华东通用航空协会联席会议现场。

  四、企业应该积极参与通航法规的改进,才能有效加快改善通航的发展环境

  笔者参加了不少针对法规改进而举办的研讨会,这种会议,局方都很重视,往往是领导和对口部门的代表都会出席。有一个现象因为每次开会都发生,给我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每次这种研讨会进入自由讨论阶段,主持人都会先请通航企业发表意见,然后局方领导再回应和总结。于是通航企业代表纷纷举手发言,对现有法规各自吐槽,大谈自己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听完后,局方代表问:可否具体一点?您认为哪部法规的哪一条规定得不合理,您指出来,我们可以去研究然后修改。这个时候,往往企业代表都哑口无言,说不出个所以然。每次开这样的研讨会,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反馈一线情况的机会,但往往企业开会前准备不足,虽然发表了一堆意见,但是没有说到点子上,没有落到具体的法规条文上,局方领导也不知道从何下手去改进,于是征求意见研讨会,往往成为了“牢骚大会”,热闹有余,成果不多。

  笔者个人从中受到的启发是,通航企业想要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就要积极主动参与到法规改进的行动中,不要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每次局方发布的法规类修改稿的征求意见通知,企业应该第一时间认真阅读,然后组织讨论,针对企业运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法规条文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在截止日期前发到局方指定邮箱;如果觉得自己单个企业力量不够,还可以找到各省的通航协会进行集体建议汇总,或者各省通航协会可以主动召开意见征求会议,进行头脑风暴。要是碰到研讨会这种难得的机会,就更应该做好会前准备。而在平时,更要注意收集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与法规规章有关的问题,注意分析和提炼,最好把具体遇到的问题与规章条文对应起来。这样日积月累,有机会到研讨会上提意见的时候,把具体哪部规章的哪一条认为不合适的规定找出来,结合实际运行情况,说清楚那条规定如何与现实不符,或如何阻碍发展等等,最后根据实践经验,提出修改意见。这样,不仅对于解决法规改进问题有效,而且能在行业内树立起认真、专业和务实的形象,局方也会认可这种有钻研劲头和专业精神的通航企业。

  你可能会认为以上这些都是书呆子的想法,企业提的意见要是有用,那过去十几年早提了,怎么现在通航还是这样?笔者倒觉得中国通航企业还真就缺少这种书呆子精神,甭管提的意见有用没用,不提肯定没用,提了至少有希望能起作用。提意见关键要说到要害,找对方法。这次联席会议上,华东局政策法规处领导已经明确说了,今后政策法规类修改征求意见稿,不仅要发给各部门,各企业,也要发给各协会,提倡协会组织会员单位进行讨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头脑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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