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监管局通过与地方政府座谈、与通航公司研讨以及到通航机场调研等形式宣贯《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民航局对通用机场“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管理思路。
根据通航企业对通航机场的建设需求,该局一是对到访人员说明《办法》相关内容,尤其是详细介绍选址材料编制机构的资质要求;二是走访未取得机场使用许可证的通航飞行活动场地(临时起降场),告知中南局关于《办法》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督促其开展场址申报审核工作。
同时该局与海南省海事局等相关单位就水上机场建设及运行管理进行座谈,详细介绍通用机场的分类方法、建设程序与运行管理,特别是对水上机场技术要求,促使地方政府对民航法规有更充分的了解,为今后水上机场飞机与船舶运行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海南省水上机场等通航机场正在筹划建设,海南监管局将继续以“放管服”的工作思路支持海南通航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