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全球能源行业出现新的变化,国际市场能源价格持续走高,部分国家电力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煤炭、电力供需持续偏紧,一些地方出现限电限产。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10月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先生就有关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情况介绍。
重要内容:
一、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二、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三、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四、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保障措施:
一、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合格售电主体。
二、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出台尖峰电价机制,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
三、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对市场交易电价合理浮动不得进行干预。
四、加强煤电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指导发电企业特别是煤电联营企业合理参与电力市场报价。
万劲松表示,国家发改委在推动改革、开展各项工作中,始终把保障民生放在重要位置。此次改革,明确居民,也包括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以及农业用户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改革实施后,居民、农业用户将和以往一样购电用电,方式没有改变,电价水平也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