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海关获悉,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案件做出判决,四名自境外邮购咖啡因入境的被告人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到二万元不等。
这两起案件由天津海关缉私局所属机场分局于2022年7月立案侦办,是该分局开展的打击咖啡因走私专项行动中的两起案件。此前,机场分局、滨海机场海关在两个进境快件中查获咖啡因片剂。机场分局办案民警赶赴快件收件地开展侦查工作,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咖啡因片剂1510粒,净重共计880.6克。经查实,4名犯罪嫌疑人为制作、吸食毒品“安钠咖”(学名为“苯甲酸钠咖啡因”),自境外购买咖啡因片剂后,以伪报品名方式通过邮寄渠道走私入境。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兼具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咖啡因系国家管制精神药品,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咖啡因走私进境后与其他化学物质合成,制作新型毒品“安钠咖”,用于吸食或贩卖,构成走私毒品罪。
无独有偶,香港海关14日举行记者会通报,成功瓦解一个利用航空旅客运送大量现金的洗黑钱犯罪集团,涉案金额9100万美元(约7.2亿元港币)。这是香港海关历来侦破涉及航空旅客协助洗黑钱的案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一宗。
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财富调查课监督杨郁文表示,今年1月初,海关注意到一群频繁搭乘国际航班往返香港和土耳其的香港本地人士,他们抵港后便会向海关申报携带巨额现金入境,每人每次申报金额数目非常巨大,由130万美元至530万美元不等,多数是2人同行,每次携带极少个人行李,而携带大量包装好的现金。海关调查发现,他们入境次数非常频密,由今年1月起至行动当日,累计申报41次大额现金,涉及9100万美元,最高峰时一个月内入境香港22次,即隔日便有人带钱返回香港。
海关调查发现,涉案人员所属的犯案集团分工仔细,有不同人士分别负责土耳其运现金返港和申报,另一批人负责将钱运送到香港尖沙咀一个商业单位,他们互相之间并不认识。而涉案人员所供述的单位怀疑涉及香港本地空壳公司,并无实质业务。
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财富调查第一组指挥官黄贞富表示,海关于5月25日至6月13日展开执法行动,共拘捕23名怀疑涉案香港本地男子,年龄介乎25岁至47岁,包括2名洗黑钱集团主脑、2名洗黑钱集团骨干成员和10名负责运送现金的航空旅客。全部人正保释候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