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落地年”里,青岛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建设迎来重要突破!
在2月份获得省政府批复的基础上,3月23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引进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青岛仲裁中心(以下简称“海仲青岛仲裁中心”)获得中国贸促会批复。这标志着海仲青岛仲裁中心落地取得实质性进展,揭牌进入倒计时。这也是山东省内首家也是唯一正式通过省政府批复的海事仲裁类专业服务机构。
我市将依据批复要求,积极推进海仲青岛仲裁中心落地,落实相关政策扶持,预计中心最快将于上半年正式揭牌。由此,我市国际航运服务综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青岛港更好地发挥国际枢纽海港功能、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提供了重要保障。
引来海事仲裁行业“国家队”,落地彰显“青岛速度”
海运是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为促进和保障海运事业发展,海运海商争议解决机构应运而生。长久以来,海事仲裁在航运业、造船业等海事相关行业具有普遍适用性。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决定,于1959年1月22日设立,是我国唯一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并涵盖所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争议的国家级海事商事仲裁机构,目前已在上海、天津、重庆、广东、香港、福建、浙江等地设有分会。设立至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已承办案件2000余件,涉外案件平均占总受案量的65%左右。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代表了我国海事仲裁行业的最高水平,组建了一支通晓国际规则、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国际仲裁员队伍,能够适用中外多国法律与国际公约审理案件,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知名度。
为充分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中关于“做强航运服务,建设青岛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加快发展海事仲裁等中高端航运服务业”要求,推动我市仲裁事业发展和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建设,2019年底以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北区政府、市贸促会等有关单位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进行了积极对接,针对海仲青岛仲裁中心落地选址、政策扶持、功能定位等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与会谈磋商并达成合作意向,初步确定海仲青岛仲裁中心落户于市北区(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大楼)。
2020年8月,在青岛举行的第二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市贸促会、市北区政府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去年年底,依据有关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经市政府向山东省政府正式提请设立海仲青岛仲裁中心,今年2月11日获得省政府批复同意。
自项目落地达成意向至完成审批仅用时6个月时间,与以往的海仲仲裁分中心审批程序相比效率显著提升,彰显了“青岛速度”。
补齐港航服务短板,加速构建国际航运中心
因海而生,向海图强。一直以来,港口都是青岛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发挥青岛港等国际枢纽海港作用”。3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提升港口枢纽地位,打造青岛港国际枢纽海港。
2020年,青岛港港口吞吐量6.1亿吨,增长4.7%;集装箱吞吐量2201万标准箱,增长4.7%,居全球第六位。也要看到,虽跻身“世界大港”,但与伦敦、香港、上海等世界一流的国际航运中心相比,青岛的航运金融、国际贸易综合服务、法律服务、交易服务等现代航运服务业规模比重较低,仅占5%,而伦敦的现代航运服务业占港航业比重超过80%,上海超过30%。面向国际、支撑国家及区域竞争和影响力建设的现代港航服务功能不强,成为青岛亟待突破的短板。
近年来,随着我市国际化影响力不断提升,涉外海事国际业务和贸易纠纷逐年增多,如何突破司法主权界限,高效、准确为当事人解决纠纷,促进国际海运贸易持续稳定发展,是影响青岛国际航运服务综合能力提升的重大问题。《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设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争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海事仲裁制度,集聚国际知名航运组织和功能型机构。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化解国际海运贸易争端中相较于传统诉讼方式审理时间短,专业性强,执行成功率高的特点得到了国内外广泛认可。”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设立海仲青岛仲裁中心,与海事法院诉调结合,积极构建海事海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有效填补现存航运纠纷解决体系漏洞,优化我市航运业整体营商环境,吸引国内外高端航运要素落户青岛,助力我市打造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
据了解,海仲青岛仲裁中心落地后,将充分发挥以海事为中心的“大物流”“大交通”业务发展理念,为我市涉外港航、物流、贸易金融类企业提供高质量海事仲裁服务,开展一系列高端论坛、专家咨询等活动,助力我市打造国际知名仲裁中心,立足青岛,辐射山东,为山东海洋强省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周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