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港航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启动《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
据了解,《办法》系湖北省政府2006年出台的规章,对加强我省港口管理,维护港口安全与经营秩序,促进港口的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然而,近年来《港口法》《安全生产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数次修订,对港口经营范围、工程建设,以及港口岸线使用等做了新的规定,《办法》制定的依据、原则、范围等发生了变化,加之《办法》与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交通强国战略对港口的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急需修订完善。
《办法》修订将与国家法律保持一致,与部委规章规定相衔接,体现生态文明和新发展理念对港口环境保护的要求,增加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的内容,增强港口规划刚性约束力和港口岸线资源保护力度,优化港口投资环境和营运环境,规范港口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企业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在港口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促进全省港口高质量发展。
据悉,《办法》修订起草工作正在进行,草案完成后,还经重重把关、审核,专家论证等环节,争取年底完成编制审核报告送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