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省持续打造强有力的港航网络,近日,福建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以每年2亿元的资金,连续三年对“丝路海运”港航发展给予支持。
支持三大方面
一是支持“丝路海运”航线拓展对在福建省沿海港口新增集装箱国际航线的航运企业,按每新增一条航线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挂靠福建省港口的“丝路海运”命名航线,每条给予30万元奖励,其中纳入“丝路海运”快捷航线的,再额外给予20万元奖励。
二是支持集装箱中转业务发展对在福建省港口开展集装箱国际中转、外贸内支线中转、内贸中转业务,且取得增长的航运企业和中转港码头经营人实行分档奖励,其中存量奖励金额固定,分别为每标箱40元、50元和15元,增量奖励分为2%及以下、2%-5%、5%以上增幅部分3个档次。
三是支持海铁联运发展对实际承揽福建省沿海港口进出的省内、省外(国内业务)、省外(国际过境业务)海铁联运集装箱的货代公司,按1000标箱及以下部分、1001-2000标箱部分、第2001标箱及以上部分3档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