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亏舱费通知
TO:广大客户和订舱代理
由于目前虚假订舱严重,导致有实际出运需求的客户无法顺利订舱,以及造成亏舱的情况发生。对于这种恶意订舱,违反订舱协议的行为,我司决定对于订舱确认后未正常出运的订舱收取亏舱费:100USD/UNIT。
收取对象:
1)开船前网上未递交退关申请。
2)领取EIR且未提箱。
3)实际开船日前7天(含开船日当天),客户原因退关的导致所有未出运的订舱。
涉及航线:除日、韩航线外所有航线。
开始日期:开航日12月20日(以码头港区时间为准)
船司将随机抽取来加以管理,请大家自觉配合提前做好退关申请,通过官网递交S/R CANCEL并提供详细理由。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