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要依法依规抓推进,持续发力,压实责任,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港口资源整合工作。
《意见》指出,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政府要全面完成国有码头划转工作及拟建在建码头的整合合作任务。全力推动拟建码头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运。江西省港口集团要根据国有公用货运码头、其他公用码头、国有企业自用货运码头的不同情况,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对于拟建在建码头,要按照“边建设、边整合”的方式,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在不改变建设主体、投资主体的情况下,手续齐全的要加快建设;要调动多方积极性,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协同推进。要依法依规实施整合工作,对非国有码头的整合应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意见》支持江西省港口集团通过靠大联强,依法依规与社会资本、省内外国有资本合作建设港口码头项目,集约、高效利用岸线资源,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营、高水平管理项目,提升港口治理水平,推进港口转型升级。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将按规定规范码头新建、改建、扩建审批工作的原则、标准、内容和程序,依法严控企业自用货运码头岸线使用,保障公用货运码头岸线需求,集约、高效、依法依规做好岸线审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