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顾小立)记者从宁波市人民政府获悉,宁波近日出台支持外贸企业渡难关稳订单拓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大通关提效降费支持,进一步降低疫情期间宁波舟山港等港口作业收费标准,支持外贸经济复苏。
据悉,宁波舟山港进出口重箱免堆期将延长至20天,集装箱业务货方网上结算账期延长至30天,免收集装箱港口作业转栈费,冷藏箱制冷作业费(货方部分)和进口本地空箱库场使用费标准分别下调50%、20%,实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实现车船直连。对因受疫情影响产生的企业延迟交货、退换货等情况,提供相应便利。
根据宁波海关相关公告,对需采用“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作业的,由货运代理企业在船舶靠泊作业前(出口货物在集装箱进港前)向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提出具体作业需求,码头根据船舶作业计划,在保障码头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受理“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作业。
对于进口货物,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码头根据海关放行信息和船舶作业情况,安排提箱作业;对于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货运代理企业应及时联系报关公司向码头办理无纸化放行操作,并联系船舶代理企业向海关发送装载舱单,码头根据海关准装指令和船舶作业情况,安排装船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