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新冠病毒的爆发,鹿特丹港加强了港区船舶的监管规定。这些规则适用于进出港口的船舶。
船舶在被允许进入港口之前需要向港口协调中心(HCC)提交一份《海上健康申报书》(MDOH)。非必要类别的船舶,例如邮轮和工作船,必须遵守更严格的准入政策。
船上若出现新冠病毒
如果船上有船员显现出新冠肺炎症状,船长必须通过电话告知HCC。然后,HCC将通知市卫生局(GGD),紧接着会有医生与船长联系以获取更多信息。医生只会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登船。
新冠肺炎症状较轻的船员必须待在船上,并与其他船员隔离。船长则必须通过《海上健康申报书》将该情况通知港口卫生局,并向HCC提供每日状态报告。
如果市卫生局确定生病的船员不可以再继续留在船上隔离,或者如果没有足够的条件来隔离船员,则可以决定将其转移到岸上进行护理和隔离。
如果市卫生局/医生确定患者的病情危及生命,则可将其送往荷兰医院。
上岸休假
短期的上岸休假将被严格限制。船员仅可出于医疗原因被允许上岸。
登船
唯一获准登船的人员是医疗专业人士、从事必要活动(例如供应和维修)的人员以及政府雇员。
船员轮换
经过包括码头、船舶代理、内河航运部门和鹿特丹港务局在内的多方协商之后,现已决定应尽可能通过陆上完成这些船员轮换,但前提是应在以一种可控且符合现行规则的方式下进行。
港口运营
即使一名船员的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货运操作也可以按计划进行。但是,其他船员将不被允许与港口工作人员接触。
船舶离港
原则上,携带新冠病毒轻症船员的船舶可以离开港口。这将基于个案进行评估。引航要求也在决定是否批准船舶离港的考虑因素之内。如果船舶离港需要引航员登船,那么引航员、市卫生局和鹿特丹港务局将共同商讨这次离港的细节及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