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也作为典型案例被通报。这也是山东省目前最大的船舶企业破产重整案。
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造船厂)前身是国营青岛造船厂,股东为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船舶公司)是青岛造船厂全资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青岛中院裁定受理青岛造船厂与扬帆船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青岛中院批准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并依法指定了两案的联合破产管理人。
本案已知债权人1147家,债权债务总额高达91亿元。青岛中院采取了程序集约,以非实质合并方式审理。采取现场与网络直播相结合方式共召开了三次债权人会议。历经一年半几十轮的艰苦谈判协调,最终形成了普通债权35万元以下15日内清偿;35万元以上12个月清偿70%、6年清偿100%的选择性重整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5月14日,青岛中院裁定批准两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两案最终重整成功。截至2019年5月,两公司重整计划已基本顺利执行完毕。
本案100%的债权清偿率刷新了造船行业普通债权清偿纪录,被写入2019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