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重点交通物流园区(企业)运营数据收集整理完成,企业规划、入园业户、货运车辆、运营线路、货运吞吐量、营收税收等一批重要运营数据信息出炉,标志着我省物流园区(企业)联系制度正立建立并有效运行。
去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物流园区(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精神,切实促进物流园区健康发展,省运管物流局下发了《关于建立重点物流园区(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将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规划项目库中,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的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及交通运输部甩挂运输试点等36家重点物流园区(企业)纳入联系对象。按照“分级指导,重点联系,动态跟踪”的原则,省运管物流局负责重点物流园区(企业)联系制度的指导和协调,市州、县物流局负责具体联系工作,并配套建立联络员制度、重点联系企业座谈会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物流园区学习交流及宣传制度、数据信息报送制度等五大制度,为落实重点交通物流园区(企业)联系制度提供保障。
我省通过建立联系制度,能够了解重点物流园区(企业)生产和经营情况,掌握物流运输环节发展动态,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形成高效的动态服务机制。同时,物流园区(企业)能及时了解行业发展动向和政府支持重点,增进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市场敏锐度,提升物流园区(企业)服务质量和效益。
下一步,省运管物流局将组织部门和行业专家,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挖掘,编制我省重点交通物流园区(企业)运行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