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晓萍
记者27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物流园区示范工作的通知》,拟在全国遴选一批基础设施先进、服务功能完善、运营效率较高、社会贡献突出的物流园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符合我国实际的物流园区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绿色高效的全国物流园区网络体系。
物流园区作为重要的物流基础设施,具有功能集成、设施共享、用地集约的优势。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有利于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国物流园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对提高全社会物流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节能减排和改善交通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规划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物流园区示范工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物流园区自愿申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负责具体评定,政府积极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为示范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支持。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营造物流园区良好发展环境,对行业协会评定的示范物流园区,从投融资、用地、规划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广先进物流园区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