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9月29日报道,韩国保健福祉部和健康保险公团29日表示,据医保相关法律施行令和医保适用标准修订案,自10月1日起,以就业为由入境的外国人和旅外韩国公民不得入境后马上参加韩国医疗保险,在入境日起三个月后才能参保。
相关申请由参保者亲自提出,每月25日前交付医保费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但入境不到三个月人员中,有留学和结婚等充分理由能保证在韩居留时间超过三个月者可在入境当天参加韩国医保。据外国人和旅外韩国公民在韩居留的不同资格,韩国医保单位提供30-50%降价优惠,持有外国人留学(D-2)和语言学习(D-4)签证者可少缴50%医保费。
报道说,可在入境当天参加韩国医保的外国人和旅外韩国公民的访韩目的不包括就业。部分外国人和旅外韩国公民以诊疗为目的访韩后虚报在韩国找到工作并参加韩国医保,随后他们在未缴保险费的情况下享受医保待遇,实际上“免费享受医疗服务”后离境。鉴于此,韩国医保单位提高外国人和旅外韩国公民在韩国享受医保待遇的门槛。
据报道,2011年-2015年6月,以不正当手段享受韩国医保的外国人达25.82万人,涉案规模达207.8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