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佳节将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关于盯住时间节点扭住不放、严格执纪的要求,在中秋、国庆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通知指出,要早部署,早警示,严防“四风”反弹。各级检察院要把力戒“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及早部署,认真组织,明确要求,强化责任,保持强有力工作态势,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通知强调,要强监督,严执纪,确保令行禁止。各级检察院要按照中央关于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两节”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肃查处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用公款宴请、送礼和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要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最高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社会交往行为,严格执行禁令,加大问责力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
通知要求,要抓重点,提对策,及时汇总报告。各省级检察院要聚焦突出问题,以力戒“四风”为重点,掌握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形式新动向,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内容之一。对“四风”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梳理总结,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应对措施,真正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