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常务会8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三亚市“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此举标志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海南正式实施,三亚将于近日颁发海南首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今后,三亚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税务三个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申请人一表申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照合一”登记窗口统一收件,工商、质监、税务数据共享、互联互通、限时办结,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对新设立的企业以及已设立的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三亚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改革设立过渡缓冲期。过渡期于2017年年底截止,过渡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旧注册登记码并存,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登记管理部门的旧登记证(照)停止使用。(记者 黄媛艳 况昌勋 通讯员 林建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