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民政府省长魏宏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决定免去叶壮的四川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决定任命叶壮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任命罗强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会议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向叶壮、罗强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 《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成都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邛海保护条例(修订)》、《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峨边彝族自治县彝族语言文字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任免案。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陈光志说,日前,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多年来,四川省县乡两级人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陈光志强调,要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更加重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举措,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记者 刘佳)